公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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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舟山市公共自行车租车风险保证金退款的通告
发布日期:2023-05-11访问次数:字号:[ ]

根据舟山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发布的《舟山市本岛公共自行车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》(舟城运安专办〔2022〕1号)文件精神,目前我市本岛公共自行车已全新升级,实行免押骑行,市民租赁公共自行车无需缴纳租车风险保证金。已缴纳200元租车风险保证金的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退款:

1、市民已申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并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,租车风险保证金将于2023年5月12日起,7个工作日内退至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;退款后,符合公共自行车租赁规则可继续使用。

2、市民未申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通过群岛通卡(含异形卡)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,自2023年5月15日起,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代办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),前往就近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(具体网点详见“舟山市民卡”微信公众号或咨询0580-96225)办理退款业务;租车风险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至本人银行账户。  


 

舟山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

2023年5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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